產權變更指什么意思?好多小伙伴不知道的,那小編就來給大家解答一下吧,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吧。
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是指房屋產權人(共有權人)名稱改變、房屋坐落的地址變更、房屋面積增加或減少、房屋登記狀況變更的,權利人申請的變更登記。而且產權變更登記包含了產權人姓名(名稱)或身份證號碼發(fā)生改變的變更登記。房屋坐落的區(qū)劃、街道名稱、門牌號或者說住宅小區(qū)名稱發(fā)生變更的變更登記等。
產權變更和過戶的區(qū)別是什么?
1、操作方式不同:房地產變更名稱由開發(fā)人員完成,購買人在購買階段與開發(fā)人員簽訂的購買合同,將房屋所有人變更為另一人或多人共享,在此過程中房屋所有人不變。房地產經紀人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完成,通過房屋,房屋所有權轉移,所有權人發(fā)生變化。
2、是否有房地產證明書:房地產更名是在房地產證明書還沒有處理之前進行的更名行為,在開發(fā)人員處注冊,重新簽訂購房合同即可。房地產經紀人是在原業(yè)主持有房地產證明書的前提下,通過轉讓房屋所有權實現的。
3、費用不同,房地產的名稱和房地產的所有權轉移都會在處理過程中產生一定的費用。但是,兩者的金額和征收形式大不相同。房地產更名征收固定費用,開發(fā)人員與購房者重新簽訂合同后,征收一定的更名費用,然后開發(fā)人員通知被更名者共同處理房地產證明書。相比之下,房地產經紀人形式多樣,處理過程中不僅支付基本費用,還產生各種稅金,少則數千,多則數萬,如果原住宅主和經紀人手中有多處房地產,要支付更多的稅金。因此,房地產經紀人支付的費用遠大于房地產的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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