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消費者抱怨說,保險條款就像“天書”,密密麻麻的文字,晦澀難懂的術(shù)語,讓投保者望而卻步。雖然近年來保險行業(yè)一直在倡導保單通俗化的工作,但作為最嚴肅、最嚴密的民事合同的一種,保險合同條款還是不可能將其中的一些術(shù)語轉(zhuǎn)化為普通語句。
為此,專家建議說,作為沒有法律或醫(yī)學背景的普通消費者,不妨抓住保險條款中的關(guān)鍵詞語和要點,來準確理解條款中最重要的事項,這也許就是那把破解“天書保單”的“金鑰匙”。
保險責任:保險利益關(guān)鍵所在
“首先,投保人心里要有一個基本概念:沒有一份保險可以做到無所不保。按承擔責任類別的不同,人身保險可分為健康險、壽險、意外險、養(yǎng)老保險等幾個大類。”上海財經(jīng)大學保險系主任鐘明教授介紹說。
她建議,投保者面對每一份即將簽字投保的合同,都要先把條款中的“保險責任”一項看清楚。
比如,投保健康醫(yī)療類保險前,要特別留意什么情況下,能給付多少比例的保險金。近年來不少公司推出了可以賠付部分輕癥的重疾險產(chǎn)品,極大地擴展了輕型重病保障范圍,對消費者而言,不啻為一個 “大紅包”。
以中宏保險長保安康尊享版重大疾病保險為例,其“保險責任”一項中列明,不幸罹患“100種重大疾病”可給付最高150%的基本保險金額(最多可賠付三次),不幸罹患“40種輕癥疾病”可以獲得相當于20%基本保險金額的賠付,且豁免后續(xù)的應繳保險費。
鐘明同時指出,為保障自身利益,投保時應該對于默認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以及受益人順序做出合理安排。
除外責任:什么情形下不賠付
此外,還要仔細閱讀“除外責任”這一項條款,也有些保險合同把這一項稱為“責任免除”。除外責任條款列舉了保險公司不理賠(或僅做退還保費處理)的各種事故狀況。
通常,被保險人違法、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醉酒、斗毆,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無證駕駛、酒后駕駛及駕駛無行駛證機動交通工具,戰(zhàn)爭暴亂等,都會被列在“除外責任”項目下。
時間條款:注意合同效力狀態(tài)
知名保險產(chǎn)品專家、上海市保險同業(yè)公會編輯部主任陳婷提醒說,在保險條款閱讀中,還要特別留意幾個和“時間”有關(guān)的項目,以便保護自己的保險合同始終處于有效狀態(tài)。
比如對于疾病保險責任,保險公司會規(guī)定一個免責期(又稱觀察期或等待期),一般會是30天、60天、90天或180天。這一觀察和免責期限的長短,也可成為我們在比較和選購健康醫(yī)療類險種的關(guān)注點之一。
通常,長期的保險我們會選擇分期繳費。如果某一期沒能按時繳費,保險公司會給一個“寬限期”(自繳費日次日起60天)。寬限期內(nèi)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仍負保險責任,投保人逾寬限期仍未繳付保險費且未選擇保險費墊繳方式,則保險合同效力中止。
而合同效力中止后兩年內(nèi),投保人可以申請恢復合同效力。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兩年內(nèi)雙方未達成協(xié)議,保險人有權(quán)解除合同。
對于一年一投保的短期健康醫(yī)療險,則要特別留意條款中是否含有“保證續(xù)保”的表述。
陳婷最后提示道:“消費者一定別忘了,即便你已經(jīng)簽署了保單,仍然享有猶豫期權(quán)益。在此期間內(nèi),你可以好好地讀讀保單條款,好好和家人商量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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