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只是幫朋友借貸擔(dān)保,結(jié)果借款2萬,最后還款竟變成了140萬,甚至連杭州市中心的房子都賠了進(jìn)去;家中待拆遷的小年輕在校期間花錢大手大腳,貸款十多萬,畢業(yè)后找人借款還貸,結(jié)果欠貸金額越來越多,搞得家破人亡,連母親去世都沒送上最后一程……
這是發(fā)生在杭州眾多“套路貸”悲劇當(dāng)中的一小部分,可能許多人還不知道“套路貸”是個什么概念,一些受害人哪怕被騙得傾家蕩產(chǎn),還認(rèn)為是自己沒能履行合約。
4月26日杭州警方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集中向公眾披露近期破獲的一系列“套路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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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場噩夢——
起初只是礙于情面幫朋友貸款
最后卻賭上了市中心的房子
2016年10月,家住杭州下城區(qū)的王某因朋友請求,幫朋友去做個2萬元的借貸擔(dān)保,礙于朋友情面,王某勉強(qiáng)答應(yīng)了。
在犯罪嫌疑人施某的公司辦理借款時,朋友突然改稱要讓王某幫忙共同借貸。
王某極不情愿,但朋友不惜下跪做各種承諾,王某最終還是心軟了。
簽署借貸協(xié)議時,明明2萬元的借款,合同上卻虛高成了4萬元。施某解釋稱,其中1萬元是保證金,另外1萬元含上門費、平臺管理費、訴訟費等預(yù)支費用,實際拿到借款是2萬元,并表示只要按合同約定按期還款,累計只需要還款2萬元,但若逾期未還,則約定要還4萬元。
簽完合同后,朋友的銀行卡上立馬收到2萬貸款。但王某沒想到的是,他的噩夢就此開啟。
兩個月后,朋友“突然”失聯(lián),借貸公司便向王某來催討4萬元“欠債”。無奈之下,王某又到另一犯罪嫌疑人余某清的公司借貸4萬,虛增合同變?yōu)?萬,與之前“行規(guī)”類似,6萬元借款到帳后,對方立即讓王某從銀行取出,其中4萬元用于還清前面“欠債”,2萬元交還對方充當(dāng)“手續(xù)費”,借款期1個月。
一個月之后,還不出錢的王某債務(wù)便累積到了6萬元。因為不斷“拖延還債”,王某與對方的債務(wù)從6萬變成9萬,再變成20萬。
看王某實在還不出錢,余某清以到法院起訴、找他家人麻煩等方式軟硬兼施,逼迫王某去指定的第三家投資公司繼續(xù)借貸還20萬“欠款”,借貸合同這次變成了40萬……之后又如法炮制,王某被逼向第四家投資公司借貸,一年之后“欠債”已達(dá)120萬元,位于市中心的房子也成了抵押物。在“欠款”期間,王某不斷遭受對方言語威脅、非法拘禁、毆打體罰等,以至于一次次被逼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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